4月1日中央督导组进驻江西后,抚州市“打伞破网”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增查处“保护伞”的涉黑组织9个,新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34件37人……
这是抚州市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宜黄县陈氏兄弟和乐安元氏兄弟涉黑组织“保护伞”,并将13名涉案公职人员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后,又继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部分战果。截止4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身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54件,核查、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0件151人,其中处理1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12件涉黑案件中,查处“保护伞”11件,有力地向全社会表明了抚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打伞的态度和决心,形成了强大的政治震慑,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既当“督军”,又当“先锋”。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既当“督军”压实“两个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又当“先锋”聚力惩腐“打伞”,按照“三个一律”“三个不放过”要求,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既约谈工作滞后,又问责推动不力。市委自觉对标看齐,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高度重视扫黑打伞工作,约谈了专项斗争工作滞后的宜黄、广昌、黎川、南城、南丰、资溪等6个县(区)党委书记,要求县(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为深挖彻查“保护伞”提供了坚强保障。市纪委也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对工作推进不力的7名县(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对工作推动不力单位和人员的追究问责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慢作为、乱作为,工作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宜黄县纪委今年对陈辉民涉黑组织在该县风岗镇大鹿村、河东村选举中拉票贿选行为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包括该镇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及大鹿村、河东村村干部在内的6名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及诫勉谈话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履行专项斗争责任不力问题77起59人。
既强化“打伞破网”,又注重警示教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采取提级查办、指定管辖、异地办案等方式,对宜黄县陈氏兄弟和乐安县元氏兄弟涉黑组织背后“保护伞”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严惩,对包括宜黄县原公、检、法三长在内的13名涉案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其中县级干部4人)采取了留置措施,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在市纪委监委领导成员联点包案督导下,对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保护伞”进行深挖彻查。另一方面,又不断强化典型案件警示震慑效应。组织拍摄了宜黄陈氏兄弟涉黑团伙“保护伞”案警示教育片,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播放,随后又将警示教育片发至各县(区),要求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较好地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目前,市纪委监委正积极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坚持以敢打硬仗的狠劲、常抓不懈的韧劲、善作善成的巧劲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线索处置、强化协调配合,努力以“打伞破网”的实效向党和人民群众的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抚州市纪委监委)